海普陀区,外卖员小冯像往常一样,骑着电瓶车风风火火地去小区送餐。结果,就在他进小区的时候,那电动门在他还没完全通过的时候,突然就关上了,直接撞到了他电瓶车的后部。小冯连人带车就摔倒在地,场面看着都揪心,后来被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。
这一摔,小冯可遭了大罪,工作也受影响。经鉴定,他属于工伤八级,后来起诉过程中又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。保险公司给小冯支付了8万多的职业伤害保障金,可小冯觉得自己受伤,主要是因为保安没给他留够进门时间,所以就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,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。
物业那边呢,肯定不愿意轻易认赔啊。他们辩解说,电动门关闭那是常规功能,小冯作为一个成年人,应该能预见这个风险。而且事发的时候,小冯左手拿着手机,右手单手控制车辆,本身就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,所以小冯自己也得承担一定责任。这双方各执一词,就闹到了法院。
法院审理的时候,就仔细分析了这个事儿。首先,物业工作人员操作电动门,对于开合时间能不能让小冯安全通过,是有预见义务的。但实际情况是,门在小冯还没完全进去的时候就关了,保安操作有疏忽,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这肯定是有过错的。另一方面,小冯骑车的时候左手拿着手机,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单手握把,但也确实影响了他操控电动车的能力,自己也存在一定过错。所以,法院最终判定,物业承担80%的责任,小冯自己承担20%的责任。
还有个关键问题,就是小冯之前拿到的8万多职业伤害保障金,物业想从赔偿款里抵扣。但法院明确说了,职业伤害保障属于社会保险范畴,物业侵权赔偿属于私法领域的第三人责任,两者法律性质不一样,伤残补助金和残疾赔偿金也不属于重复项目,所以不能抵扣。最后,物业得赔偿小冯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误工费等各项费用,一共21万多元 。物业不服上诉,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,还是维持原判。
这事儿一出来,在网上引发了很多讨论。有人说物业就该赔,保安操作不当,没保障好业主和访客的安全,出了事就得负责。也有人说,外卖员自己骑车也得注意安全,不能一边骑车一边玩手机,这是对自己不负责,也给别人带来隐患。
从这个事儿,咱们能看出几个问题。对于物业来说,管理小区设施,保障人员进出安全,这是基本职责。操作电动门这种事儿看似简单,可一旦疏忽,就可能酿成大祸。以后物业在管理类似设施的时候,可得多上点心,制定更完善的操作规范,加强人员培训。对咱们广大骑手朋友来说,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。送餐再着急,也不能忽视安全规范,骑车的时候就专心骑车,别做那些影响安全的事儿。